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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流程
日期:2018-03-13 15:00:17  发布人:学生处  浏览量:831

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出工作通知

2.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出认定申请,并填报《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表》。

3.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,并给出评议得分,在班级范围内进行公示。

4. 教学院系认定工作组计算出测评得分,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

5.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测评得分排序,初步形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,并反馈给各二级学院。

6教学院系认定工作组审核,并将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

7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。

8.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审批。

9.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上报省资助管理中心。

10.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,确认结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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